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暂行规定》(人事部〔2005〕6号令)和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意见》(豫人社事业〔2016〕4号)等有关文件精神,结合用人单位实际,经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114名。
一、招聘岗位和名额
共计划招聘工作人员114名。(具体招聘单及条件等见附件1)。
二、报考资格和条件
(一)具有下列资格条件的人员可以报考
1、具有岗位所需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和户籍要求;
2、身体健康,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奉献精神;
3、具备岗位所需的学历要求;
4、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要求;
5、具备岗位所需的年龄要求;
6、具有拟聘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每名考生只能报考一个岗位,一经报名,不得再报考其它岗位。
(二)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得报考:
1、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
2、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3、5年内曾在公务员招录、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招聘纪律行为的人员;
4、在全日制院校就读的非应届毕业生,不得以已取得的学历报考;
5、西平县事业单位在编在职人员及未满服务期限的“51111工程”、“369人才工程”、订单定向生、“三支一扶”大学生、特岗教师等;
6、国家和省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的人员。
三、招聘程序
(一)信息发布。
本次招聘简章及有关事项在驻马店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驻马店人才信息网、西平县人才信息网、西平县电视台发布。
(二)报名时间及报名办法。
本次招聘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进行。
1、提交报名信息。
报名时间:2018年1月10日8:00— 1月12日17:30。考生登录(http://60.208.23.56:8090/wb_hnxipingrs/webRegister/index.aspx)网站报名,按要求逐项填写个人报名信息并上传本人照片(①一寸近三个月内的正面免冠清晰证件照,红底、蓝底、白底均可;②JPG格式;③照片大小宽为130像素,高度为160像素;④文件大小30kb以下)及相关证书证件照片。
2、报考资格审核。
在报考者提交报名申请的1日内进行资格初审。报考者可于提交报名申请1日后登录网上报名系统,查看是否通过报名资格审核。通过资格审核的人员,不能再报考其他岗位;报考信息不全或照片不符合要求等未通过审核的,报考者应及时补充材料或更换并按要求再次提交审核。
报名与参加笔试、体检、考核考察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3、缴费。
通过报考资格审核的人员,于2018年1月11日8:00至1月13日17:30期间通过原报名网站“网上报名”系统,按照提示步骤根据省财政、物价部门批准的收费标准缴纳考务费30元(报考人员需开通支付宝,并存上足够缴费的金额),未按期缴费的视为自动放弃。缴费完成后,考生用A4纸自行打印《报名详细信息表》一式2份,以备资格审查时使用。
4、打印准考证。
网上缴费成功的报考人员,于2018年1月18日8:00至1月20日8:00期间登录原报名网站,进入“网上报名”系统自行打印准考证(A4纸)。
请考生务必在规定的时间内报名、缴费、打印报名详细信息表和准考证。因错过时间,系统关闭相关功能造成的后果由考生自负。
网上报名有关详细事项和报名流程请查询报名系统中的《网上报名系统使用说明》。
5、网上报名时,若有技术问题,请咨询: 0396-2751623。请考生随时关注驻马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驻马店人才信息网、西平县人才信息网网站。
各招聘岗位报名人数与招聘人数的比例原则上不低于3:1,达不到规定比例的,相应核减拟聘用人数直至取消拟聘用岗位。报考该岗位的考生可在规定时间内选择改报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如果没有岗位符合改报条件或不同意改报的,退还报名费及有关材料。
四、考试事宜
(一)笔试委托第三方命题和评卷。
(二)笔试时间、地点:笔试时间、地点以准考证为准。
(三)笔试内容:
1、县人民医院临床医学岗位和药技岗位笔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临床医学基础知识。考试满分为100分(公共基础知识30分+临床医学基础知识70分)。
2、其他岗位笔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职业能力测验。考试满分为100分(公共基础知识40分+职业能力测验60分)。
(四)加分事项及其他
1、根据河南省人民政府、河南省军区《关于进一步加大大学生征集力度的意见》(豫政〔2016〕53号)精神,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退役大学生士兵报考的,笔试成绩加10分。拟享受加分政策的报考人员,须在报名资格审查时提交学历学位证书、退伍证等相关证明材料,逾期不再享受加分政策。
2、如遇不可抗拒的自然灾害等特殊因素,不能按规定时间进行公开招聘各项组织工作的,另行通知。请考生随时关注驻马店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驻马店人才信息网、西平县人才信息网站。
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五、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贯穿于招聘工作的全过程,拟聘用资格审查由公开招聘领导小组的组成单位抽调人员共同审查。笔试结束后,拟聘考生需提交本人有效身份证、毕业证、就业报到证和相关资格证件,资格审查小组共同确定考生拟聘用资格。考生报名时签订诚信承诺书,同时建立诚信档案,凡发现报考者与拟聘用岗位所要求的报考对象和资格条件不符以及提供虚假材料和考试作弊的,取消其聘用资格。五年内不准报考西平县组织的各类招聘考试。
六、体检与考察
按拟招聘岗位人数1:1的比例,依据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如最后一个拟聘岗位考试成绩并列的,另行组织加试考试,以加试考试成绩确定参加体检人员),体检标准参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卫生部《关于修订< 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 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等有关规定执行。法律、法规和行业主管部门有统一规定的,从其规定。
体检时间和地点在驻马店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驻马店人才信息网、西平县人才信息网站另行通知,请考生随时关注。
体检不合格者,在接到体检结论7日内,根据体检的有关规定提出复检。复检只能进行1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如有不按时参加体检或体检不合格空出的名额,根据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等额一次性递补,以后出现岗位空缺不再递补。
体检合格人员为考察人选,考察由用人单位按照考察方案组织实施(考察方案另行制定)。对其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心理素质以及与应聘岗位相关的业务能力和工作实绩等进行考察。对有违纪违规记录、以及其他不符合应聘条件的人员,经核实取消应聘资格。
七、公示与聘用
考察合格者确定为拟聘用对象,公示7个工作日。对公示期间反映出来的问题,由县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认真调查核实,妥善处理。
对公示无异议的拟聘用人员,经审核后,由用人单位填写《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备案表》,相关部门办理有关手续。用人单位要及时与新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新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工资待遇按有关规定执行,试用期包括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人员,确定岗位等级,享受国家规定的工资福利待遇。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新聘用人员三年内原则上不准流动。
本招聘简章由西平县2017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附件: